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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刑辩的绝境》有感
发表时间:2010-07-08 09:32:00 阅读次数:964 所属分类:想法零星

读《刑辩的绝境》有感

 

     刚从法博上读到一篇演讲《刑辩的绝境》,演讲人是一名刑辩律师,对刑事辩护的困境感慨万端,透着凄凉困惑,我作为一名公诉人员,很想回应几句。

 

     文中谈到,法院对律师辩护意见从未和基本不采纳的占到了86.2%,而根据检察日报201014日报道,法院对公诉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了80%

 

     作者由此感叹:律师们遵守了职业道德,凭借技能,不靠关系,有理也无法取胜,尽职尽责辩护了,但却有86%的不采纳率而感到惶惑、郁闷和恼怒。律师尽职辩护的按钮失灵了!(参见http://zhangyansheng.fyfz.cn/art/674608.htm

 

     我不知道这种感叹是否真的让所有的刑辩律师共鸣,但作为公诉人我却不认同。为什么两个80%形成强烈的反差?

 

     首是制度层面的原因。我国公诉制度有别于英美国家,我国公诉人不是一方当事人角色,我国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公诉人要承担客观公正义务,即公诉庭审中要做到客观、中立、公正,不偏不倚,既注重有罪情节,也注重无罪情节,既注重罪重情节,也注重罪轻情节。如此一来,那些无罪和罪轻的因素情节公诉人都作了全面充分的考察和关注,如果辩护人同样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辩护,那还有什么说的?所以,辩护人只能说些不客观不公正的话,甚至牵强附会或者强词夺理,那么,这样的辩护意见当然不会被采纳。

 

     其次是律师职业道德的原因。上述感叹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律师们遵守了职业道德”。但是,实践中真是如此吗?恐怕此话难以让人信服。曾经有一个虚拟的法官与律师的对话,律师对法官说“法官先生,你也知道,我在庭上的话只有一半是说给你听的,还有一半是说给当事人家属听的”。此言不虚。

 

     以我十几年的公诉经历看,不少辩护人的观点破绽百出,从专业眼光一听便知是站不住脚甚至荒谬的,而辩护人何尝不知呢?他们之所以明知不成立仍然说得头头是道,纯粹是为了糊弄被告人家属,因为很多在法律上错误的观点经过他们的篡改在家属看来也貌似有理,内心里还在夸自己委托的律师水平真是高,庭后律师则对被告人家属说“你看我在庭上说得多有道理,法官就是不听,我也没办法”,于是被告人家属的愤怒与不满都指向法院。律师们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所以,律师面对这二个80%,先不要急着惶惑、郁闷和恼怒,而应当首先躬身自问:你们真的做到了尽职尽责辩护吗?

 

     当然,今后法院的判决书也要加强说理性,为什么采纳控方观点,为什么不采纳辩方意见?在这方面法院的判决书说理性几乎空白,有的也就是简单一两句带过,这当然难免令律师们不满,也无疑影响了法院的审判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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